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法官法》和《检察官法》
发文日期: 2019-04-24
英文版
日前,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年修订)》
(下称
《法官法》
)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19年修订)》
,均自10月1日起施行。
《法官法》
共八章六十九条,相关修改涉及法官的人员构成、法官职责的细化、法官履职的监督、担任法官的条件、院长等的任职条件、遴选工作、增加法官任免相关规定、法官不得在营利性组织兼职、任职回避、员额制管理、法官可到高校开展教研工作、完善职业保障等内容。其中,
《法官法》
规定,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等七项条件,但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或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分别放宽至四年、三年。
《法官法》
还明确,法官因工作需要,经单位选派或批准,可以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协助开展实践性教学、研究工作,并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来源:
中国人大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