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就《开放源扬尘颗粒物采样技术规范》等征意
发文日期: 201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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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出《开放源扬尘颗粒物采样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等4项标准,面向有关单位征询意见,意见反馈截至5月10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中对土壤扬尘、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堆场扬尘、二次扬尘等采样方法。其中,关于道路扬尘布点,《征求意见稿》明确,城市道路根据其承担交通功能的不同,分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和快速路。综合考虑车流量、车型构成和积尘负荷情况等,选择至少2条同种类型道路,每种类型道路采集1个样品。针对采样方案的制定,《征求意见稿》指出,根据采样目的和调查资料,编制切实可行的采样方案。方案内容应至少包括污染源概况、选取原则、采样目的、采样内容、采样位置等。
(来源:
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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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关于征求〈开放源扬尘颗粒物采样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等4项标准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