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
发文日期: 201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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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将广州乙置业公司等骗取支付令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武汉乙投资公司等骗取调解书虚假诉讼监督案、陕西甲实业公司等公证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等五件指导性案例作为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发布。其中,《通知》指出,广州乙置业公司为侵占国有资产,分别与国有企业甲农工商公司下属企业签订金额为251.846万元和1600万元的借款协议,虚构债务,骗取法院生效支付令,迅速达成和解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低价评估,以物抵债,造成价值一亿余元的国有资产流失。该案的监督,旨在明确:当事人恶意串通、虚构债务,骗取法院支付令,在执行过程中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侵占国有资产,构成虚假诉讼,检察机关对此类案件应当依法进行监督。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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