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将按手续费收入的20%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
发文日期: 2019-05-27
英文版
日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19年5月24日起施行。
《办法》对规范风险准备金的提取、存管、使用、审批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夯实了风险准备金管理工作的制度基础。《办法》指出,风险准备金是指由交易所依法设立,用于维护金融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交易所不可预见的风险带来的亏损的资金。交易所应当按照手续费收入的20%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同时,《办法》明确,交易所应当按期将提取的风险准备金划转至风险准备金专用账户。风险准备金应当单独核算,专户存储,专门用于弥补风险损失,不得挪作它用。
(来源: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
法规链接:
《关于发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