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推进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实施
发文日期: 2019-06-11 英文版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出《关于在生态环境系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意见》指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相关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信息。编制发布权责清单,建立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意见》还要求,将行政执法文书作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执法活动全过程及内部审批全流程记录的基本形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使用执法记录仪对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