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启动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
发文日期: 201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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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三部门下发《关于开展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下称《通知》)。
根据《通知》,试点示范内容包括“支持建设一批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成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等三方面。其中,示范企业申报主体为智慧健康养老领域的产品制造企业、软件企业、服务企业、系统集成企业等,应具备“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等五项条件。《通知》指出,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的企业和街道,以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所在地的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予以优先支持。《通知》还明确,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加大对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支持力度,从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多方面扶持示范企业做大做强等。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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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