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
发文日期: 2019-07-19
英文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
《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
(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和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基本完成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制度体系建设。再用三到五年时间,构建起基本满足药品监管要求的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体系,形成权责明确、协作顺畅、覆盖全面的药品监督检查工作体系。据此,《意见》明确了五方面措施:一是完善药品检查体制机制。二是落实检查员配置。三是加强检查员队伍管理。四是不断提升检查员能力素质。五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其中,《意见》要求,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确立严格的岗位准入和任职条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与职级升降机制。
(来源:
中国政府网
)
法规链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