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就《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征求意见
发文日期: 201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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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修订后《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Ver2.2)》,并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平台各参与人征询意见,意见反馈截至7月29日。
征求意见稿修订如下:一、为落实反洗钱相关工作要求,新增反洗钱信息文件及确认文件F1、F2。二、为支持非担保资金指令轧差业务,修改资金清算文件(25文件),增加“收方账号、付方账号、交收类型、原交收日期、总TA确认流水号、市场标志”,去除“销售人结算法人资金账号”。三、为支持未来业务拓展,相关修改涉及文件、字段及其他,具体包括“增加证件类型‘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机构类型’扩长并增加银行子公司、保险子公司”等。
(来源: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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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关于就〈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