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
发文日期: 2019-08-20
英文版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
(下称《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计二十六条,分为总则、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管理、保健功能目录管理、附则四章。《办法》强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开展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可以向审评机构提出拟纳入或者调整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或者保健功能目录的建议。同时,《办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可以根据保健食品注册和监督管理情况,选择具备能力的技术机构对已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中使用目录外原料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或者开展保健功能相关研究,符合要求的,技术机构应当及时提出拟纳入或者调整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或者保健功能目录的建议。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法规链接: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