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明确2019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事项
发文日期: 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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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发布《2019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下称《公告》)。
根据《公告》,持有2019年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的省级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将对交还的配额进行再分配。《公告》规定,获得本《公告》第一条所列商品2019年进口关税配额并全部使用完毕的最终用户等,可以提出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申请者需在9月1日至15日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省级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递交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
(来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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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6号--2019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