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加工食品应尽可能少用或不用添加剂
发文日期: 201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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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了诸如“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生产加工的食品应当制定产品标准或者确定产品配方,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加工食品应当尽可能少用或者不用食品添加剂。积极推行减盐、减油、减糖行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重点检查产品标准或者产品配方、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的采购管理和投料使用、产品检验和标签标识等,依法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等七项指导意见。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法规链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