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拟发文鼓励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采用新技术等
发文日期: 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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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发布《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评估程序(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等三文件,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10月11日。
《征求意见稿》提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其产品不能满足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
规定的准入条件时,可向工信部提出相关准入条件豁免申请,并按照本程序进行评估。《征求意见稿》明确,申请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相关准入条件豁免的,应提交“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说明,以及无法满足相关准入条件要求的情况说明”等三项材料。《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工信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相关准入条件豁免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企业。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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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公开征求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评估程序〉〈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集团化试点管理实施细则〉〈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系族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