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就《药品生产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等征意
发文日期: 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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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生产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药品经营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药品使用单位追溯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等五个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10月11日。
《征求意见稿》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数据集分类、数据集内容。其中,《征求意见稿》规定,药品追溯基本数据集可分为基础信息数据子集和应用信息数据子集两类:基础信息数据子集包含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分发的基础数据及补充内容;应用信息数据子集包含药品在生产、流通及使用等全过程追溯信息。
(来源: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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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关于公开征求〈药品生产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等5个标准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