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和外汇局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发文日期: 2019-10-17
英文版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
《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将其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项下债券账户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项下的债券账户中所持有的银行间市场债券进行双向非交易过户。二、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托管账户内资金与直接投资资金账户内资金可以在境内直接双向划转。三、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分别通过QFII/RQFII和直接投资渠道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只需通过QFII/RQFII境内托管行或者直接投资结算代理人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一次等。
(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
)
法规链接: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