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
发文日期: 2019-10-21
英文版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明确结构性存款定义,严格区分结构性存款与一般性存款;要求银行制定实施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提出结构性存款的核算和管理要求;规定银行发行结构性存款应具备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执行衍生产品交易相关监管规定;参照执行《理财办法》关于理财产品销售的相关规定,加强结构性存款合规销售;强化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依法依规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通知》还规定,本通知实施后,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过渡期,确保平稳过渡。过渡期为本通知施行之日起12个月。
(来源: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法规链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