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就《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等征求意见
发文日期: 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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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均截至12月2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包括初始报告、变更报告、注销报告及年度报告等。外商投资企业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能够获得的外商投资企业注销、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等信息,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无需另行报送。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未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报送投资信息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或罚款等措施。
(来源:
商务部
)
法规链接:
《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商务部关于〈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