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拟完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
发文日期: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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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12月9日。
本次修订共涉及条款27条,其中修改调整23条,整体删除3条,单独增加1条。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征求意见稿》包括“分类与分级”、“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变更与延续”、“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七章,共四十六条,修订内容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简化申请材料,缩减办理时限。二是厘清监管职责,突出信用监管。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完善处罚措施。其中,《征求意见稿》取消了原办法中对净资产、经营场所等申请的要求;缩减申请人办理登记事项变更、许可证毁损及遗失补办等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限。
(来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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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关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