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2020年道路运输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
发文日期: 2019-11-21
英文版
近日,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
(下称《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意见》明确改革目标:到2020年,道路运输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主要由市场决定的道路运输价格形成机制和科学、规范、透明的道路运输价格监管制度基本健全等。为此,《意见》提出了深化道路客运价格市场化改革等五大任务和规范政府定价行为等四项措施。其中,《意见》要求,对竞争充分的班车客运、汽车客运站提供的可自主选择的服务收费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对竞争不充分的班车客运、农村客运和汽车客运站提供的基本服务收费原则上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班车客运,还应在客票(含电子客票)标注或者通过售票渠道公示上限票价。
(来源:
交通运输部
)
法规链接: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