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决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
发文日期: 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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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安委明电〔2019〕3号文件的部署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围绕重点整治内容,精心组织安排部署,严肃查处化工园区规划不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害严重、采深超千米等高风险煤矿“体检”会诊,督促指导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同时,《通知》还规定,对存在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无证勘查开采等行为不整改的,要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制度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公开办法,将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
(来源:
自然资源部
)
法规链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