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税委会:5月1日起对厄瓜多尔实施自贸协定关税减让
发文日期: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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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出
《关于对原产于厄瓜多尔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的公告》
(下称《公告》)。
根据《公告》,经中国、厄瓜多尔两国商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瓜多尔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简称《协定》)将于2024年5月1日起相互生效实施。为履行《协定》关税减让有关承诺,国务院税委会明确,自5月1日起,对原产于厄瓜多尔的部分进口货物按《协定》实施协定税率。《协定》的生效实施,将激发中厄双边贸易投资合作潜力,推动两国经贸合作提质升级。
(来源:
财政部
)
法规链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厄瓜多尔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