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意
发文日期: 2017-04-27
英文版
近日,工信部公布《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5月10日。
《征求意见稿》对申请与核实、评审与公告、变更申请与变更公告等内容进行了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的工业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和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企业。《征求意见稿》提出,申请企业应填写《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申请书》,对本企业符合
《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
中规定的综合条件、企业规模、质量要求、研发创新能力、社会责任等要求做出详细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征求意见稿》明确,公告企业有“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等5种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公告资格。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法规链接:
《公开征集对〈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