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缴存新举措出台
发文日期: 201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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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工作的通知》
(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全力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建设。资金中心积极为迁往雄安新区的单位和职工登记缴存住房公积金提供优质服务,保持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同一性和缴存连续性,保障其享受与在京单位和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权益。同时,《通知》指出,鼓励用人单位为港澳台、外籍的科技创新人才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与其他职工同等的权益。《通知》还强调,中央企业在推进“瘦身健体”、兼并重组、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要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有序转移接续,维护分流安置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
(来源: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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