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文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
发文日期: 2017-05-24
英文版
日前,保监会下发
《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
(下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提出,支持并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发展“保险公司开发的长期年金保险产品,应重点服务于消费者长期生存金、长期养老金的积累,并为消费者提供长期持续的生存金、养老金领取服务”等4类人身保险产品。《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的保险产品应当符合“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等7项要求。《通知》强调,保险公司违反监管规定开发设计人身保险产品,或通过产品设计刻意规避监管规定的,保监会将采取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产品等监管措施。
(来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法规链接: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