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对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发文日期: 2017-08-11
英文版
近日,交通部起草了《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8月21日。
《征求意见稿》共7章82条,涵盖建设程序管理、建设实施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工程信息及档案管理等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稿》,新建、改建、扩建码头工程应当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和水污染防治设施。鼓励港口工程建设项目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推行施工质量和安全标准化管理。《征求意见稿》提出,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按设计要求需要进行试运行经营的,应按照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开展试运行经营,并取得试运行经营期的港口经营许可。
(来源:
交通运输部
)
法规链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