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对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所列个人和实体可暂停金融交易
发文日期: 2017-09-12
英文版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关于落实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的通知》
(下称《通知》),自发布之日生效。
《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收到转发外交部相关决议通知后,应将决议名单所列个人和实体信息要素输入相关系统,开展回溯性审查。客户属于名单范围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于当日将情况报告央行和其他相关部门。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金融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和使用,暂停金融交易,拒绝转移、转换金融资产,停止提供出口信贷、担保、保险等金融服务,依法冻结账户资产。《通知》明确,金融和特定非金融机构采取措施的,应采取适当方式告知客户,法律、法规或相关部门另有保密要求的除外。
(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
)
法规链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