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
发文日期: 2017-09-13
英文版
近日,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自发布之日施行。
《指导原则》提出,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应当遵循与医疗质量控制和绩效考核相结合、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医疗机构应按“常见病、多发病”等三原则选择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同时,《指导原则》明确,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物价管理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按临床路径做好费用测算,推进单病种付费、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此外,《指导原则》还指出,鼓励医疗机构将智能终端、物联网技术等,运用到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来源: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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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