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对国内集装箱多式联运运单等7项行标征意
发文日期: 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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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交通部办公厅发布《国内集装箱多式联运运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10月10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国内集装箱多式联运运单格式、运单信息和操作流程,适用于国内集装箱多式联运运单的设计与应用。根据《征求意见稿》,运单信息包括当事人信息、货物信息、流转信息等四部分内容。其中,由托运人填写需记明的事项应包括“集装箱货物状态描述”、“委托代封的集装箱应注明‘委托承运人代封’”、“笨重货物应注明货物长、宽、高度等”、“集装箱运输变更信息”、“集装箱管理相关信息及相关特殊要求”等。集装箱多式联运运单托运人应对重箱进行加封,并应填写重箱施封的标志号。
(来源:
交通运输部
)
法规链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国内集装箱多式联运运单〉等7项行业标准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