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拟加强网络交易违法失信惩戒
发文日期: 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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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商总局起草了《网络交易违法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12月13日。
《征求意见稿》共6章24条,涵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一般违法失信行为、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惩戒措施等内容。《征求意见稿》除规定采取公示违法信息、发布消费警示、提请屏蔽网站、停止接入服务、采取技术制约等惩戒措施外,还规定将因严重违法行为受到惩戒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在惩戒期限内实施线下重点监管。《征求意见稿》对在各网络交易平台之间“流动”的违法失信者也作了针对性规定,要求建立违法失信行为人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对违法失信行为人有关信息进行多渠道公示。
(来源: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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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网络交易违法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