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印发《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考核办法》
发文日期: 2017-12-07
英文版
日前,水利部下发
《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考核办法》
(下称《办法》),自颁布之日施行。
根据《办法》,考核的总体目标为:本年度下达的投资计划应于当年年末基本完成,重大水利工程应完成当年中央投资计划的90%以上,其他水利工程应完成当年中央投资计划的80%以上。其中,国家对投资计划执行有明确完成时限要求的项目,按照具体要求执行。同时,《办法》规定,考核实行定期进度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进度考核每年两次,年度综合考核每年一次,后者考核时点为每年12月31日。《办法》还明确,考核结果分三等级,即总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良;70分及以上、90分以下的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来源:
水利部
)
法规链接:
《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考核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