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第二批试点工作启动
发文日期: 2017-12-08
英文版
近日,财政部发布
《关于做好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第二批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下称《通知》)。
《通知》称,选择河北、山西等地区,东北师范大学等中央单位,自《通知》颁布之日起开展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工作。《通知》要求,应按财综[2017]32号文件要求,明确财政电子票据基本概念,统一规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流程、编码规则、数据标准,构建财政电子票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财政电子票据数据信息共享和运用机制,建立财政电子票据监督检查体系,促进财政电子票据顺畅流转、安全传输、规范使用、便捷查询,达到提效和便民的双目标。《通知》还指出,要做好与非税收入管理政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衔接,做好与单位业务管理的衔接。
(来源:
财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