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征求意见
发文日期: 2018-01-11
英文版
近日,财政部办公厅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有关单位征询意见,意见反馈截至2月28日。
《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如下:一、完善租赁的识别、分拆及合并等相关原则;二、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三、改进出租人的租赁分类原则及相关会计处理;四、调整售后租回交易会计处理并与收入准则衔接;五、完善与租赁有关的列示和信息披露要求。其中,《征求意见稿》引入了“控制”、“已识别资产”等概念,对租赁的识别以及租赁与服务的区分制定了相关指导原则。根据《征求意见稿》,此次征求意见主要问题具体涉及“租赁的定义”、“本准则的适用范围”、“列报”、“准则实施”等八个方面。
(来源:
财政部
)
法规链接:
《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