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部门发文明确要求优化消费环境
发文日期: 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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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27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健全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布制度,加大行政处罚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落实汽车等产品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探索建立第三方质量担保争议处理机制。《意见》要求,引导经营者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进(销)货台账、商品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问题商品退换货等制度;鼓励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连锁企业等经营者作出高于法律规定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承诺,全面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意见》明确,加强食品药品行业、信息消费行业、金融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心消费的创建工作。
(来源: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法规链接:
《工商总局等27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