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修订印发《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
发文日期: 2018-01-12
英文版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
《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
(下称《规定》),自2018年1月19日起施行。
《规定》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1.放宽三大航国有或国有控股要求,允许国有相对控股。2.放宽主要机场的国有股比要求。3.进一步放开行业内各主体之间的投资限制。《规定》全面放开了通用机场和行业其他主体之间的相互投资;放开了运输机场及保障企业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投资限制,将投资比例控制在5%;放开了运输机场及保障企业投资全货运航空公司的限制,保留不得相对控股要求,删除投资比例不超25%的股比限制。《规定》采用了负面清单模式,除投资公共航空运输、民用运输机场、空中交通管制系统、航空燃油销售储运加注方面的限制外,均无投资准入限制。
(来源:
交通运输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