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制发2018年版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
发文日期: 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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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下称《目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目录》包括以下内容:一、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二、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三、新闻传媒。四、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7〕74号),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一)房地产;(二)酒店;(三)影城;(四)娱乐业;(五)体育俱乐部;(六)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来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规链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