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修订发布国债期货相关制度
发文日期: 201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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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修订后的《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和《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管理办法》,均自2月13日起实施。
本次修订优化了国债期货持仓限额制度,并将发行期限较长的旧券从国债期货可交割国债范围中剔除。其中,关于持仓限额的修订将于2月13日起在国债期货1806合约及其后续合约上实施,关于剔除旧券的修订将在新上市的国债期货1812合约及其后续合约上实施。本次修订减少了限仓和保证金梯级,将原三级梯度限仓和保证金调整为一般月份和临近交割月份两级,梯度保证金由三级调整为两级;调整了限仓额度,并延迟套保套利临近交割月额度申请截止时间和生效日期。
(来源: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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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关于修订〈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相关业务规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