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推进中央文化企业公司制改制
发文日期: 2018-03-13
英文版
近日,财政部、中宣部发布
《中央文化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
(下称《方案》)。
《方案》提出,2018年底前,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登记,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全部改制为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据此,《方案》确立了规范操作、政策支持、统筹推进等任务。根据《方案》,要确定注册资本,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可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工商变更登记时确定实缴注册资本的依据。要科学设置法人治理结构,合理确定并从严掌握中央文化企业领导人员职数,应与企业规模相当,不超过现有职数。中央文化企业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法定代表人应由一人担任。
(来源:
财政部
)
法规链接:
《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印发〈中央文化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