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发文日期: 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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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2018年第22号公告,对外发布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根据公告,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3月5日批准《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自2018年4月6日起执行。原《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1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同时废止。其中,《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规定,棉制及化学纤维制针织手套的工艺损耗率为3.45%;针织短袖T恤衫的工艺损耗率从14.0%至27.90%不等;精梳羊毛机织物(色织)的工艺损耗率从8.61%至9.66%不等。
(来源:
海关总署
)
法规链接: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8年第22号--关于发布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