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要求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药品监管工作
发文日期: 2018-04-16
英文版
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
《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
(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机构职能调整到位前,凡涉及药品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稽查执法、投诉举报、信息公开等事项工作,在新的规章制度出台前继续按照原有规定执行办理。现行药品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核查、审批等流程,以及证书格式、文书格式、业务印章等暂不改变,确保日常工作的连续性。《通知》提出,加大药品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中药饮片掺杂使假、网络非法销售药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通知》要求,持续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品种档案、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各项改革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来源: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法规链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