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发文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
发文日期: 2018-04-18
英文版
近日,商务部等八部门下发《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提出,试点包括城市试点和企业试点,试点实施期为2年。试点城市的任务是出台支持供应链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公共服务,营造良好环境,推动完善产业供应链体系,并探索跨部门、跨区域的供应链治理新模式。试点企业的任务是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供应链技术和模式,构建和优化产业协同平台,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水平,带动上下游企业形成完整高效、节能环保的产业供应链,推动企业降本增效、绿色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其中,《通知》明确,有条件的企业可加强与商业银行、平台企业等合作,创新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优化供应链资金流,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来源:
商务部
)
法规链接:
《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