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提示输美食品企业应对FSMA法规相关事项
发文日期: 201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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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输美食品企业应对FSMA相关法规的公告》(下称《公告》)。
《公告》称,2015年开始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陆续颁布了《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的配套法规,对在美国境内销售的食品,包括进口食品的境外生产加工企业及其进口商等提出一系列新要求。近期,《人类食品现行良好操作规范,危害分析及基于风险的预防性控制措施(21CFR117)》等法规将正式生效。《公告》指出,各输美企业应结合自身规模及出口美国产品的情况,明确知晓对应法规的合规日期,建立实施符合FDA/FSMA法规要求的HACCP体系和食品防护计划,及时更新在FDA注册,并提醒和配合美国进口商按《国外供应商验证计划》和《自愿性合格进口商计划》等法规要求落实好进口商验证责任。
(来源: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法规链接: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输美食品企业应对FSMA相关法规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