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文划分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
发文日期: 2018-08-14
英文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下称《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方案》明确,从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四个方面划分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其中,在医疗保障方面,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和医疗救助,明确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方案》提出,以全国性或跨区域的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适度加强中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的,由中央统一制定国家基础标准或提出原则要求;统筹推进项目优化整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方案》同时下发了《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情况表》。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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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