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推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
发文日期: 2018-09-13
英文版
近日,科技部制发
《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引》
(下称《指引》)。
《指引》提出,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一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打造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指引》明确,示范区原则上应以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或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为建设主体,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或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基础上申请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园区要具有明确的四至范围,建设用地必须经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根据《指引》,科技部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示范区进行评估,三年评估一次。定期开展建设发展情况监测,建立对建设质量不高的示范区建设主体约谈机制,实行有进有退的动态管理。
(来源:
科学技术部
)
法规链接: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