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办发文明确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
发文日期: 2018-09-14
英文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
(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推动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到2020年年末比2017年年末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之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在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平均水平。《意见》从“分类确定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指标标准”“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自我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外部约束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意见》明确,原则上以本行业上年度规模以上全部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基准线,基准线加5个百分点为本年度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基准线加10个百分点为本年度资产负债率重点监管线。对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原则上不得对其新增债务融资。
(来源:
中国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