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出台
发文日期: 2018-09-14
英文版
近日,司法部发布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下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共5章29条,涵盖报名人员、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违纪行为处理;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行为处理;违纪行为处理程序等内容。《办法》重点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作弊行为进行规定,并根据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分别规定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取消所有场次考试成绩并两年禁考、取消所有场次考试成绩并终身禁考三种处理。《办法》规定,作出二年内或者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决定的,当事人有权在被告知处理结果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要求举行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来源:
司法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