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
发文日期: 2018-10-11
英文版
近日,国务院下发
《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
(下称《通知》)。
《通知》提出,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通知》明确了改革的重点内容:一是明确改革方式;二是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要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其中,《通知》规定,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通知》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于2018年11月10日前将具体措施报送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来源:
中国政府网
)
法规链接: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