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制发《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日期: 2018-12-06
英文版
近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出《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经统一编码的资产评估报告具有行业认可的身份证明。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全部纳入统一编码范围。同时,《办法》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应在向委托人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前在报告编码系统中进行统一编码。进行统一编码,应登录报告编码系统,根据要求填报资产评估报告基本信息。信息填报完成后,报告编码系统会自动生成资产评估报告编码及“回执”。《办法》还明确,中评协和地方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编码系统信息填报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办法》要求填报的资产评估机构,按相关情况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记入信用档案。
(来源: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
法规链接:
《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