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拟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抽检工作
发文日期: 2019-02-02
英文版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下称《修订草案》),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3月4日。
《修订草案》由原来的七个章节五十三条款,修订为八个章节七十条款,新增二十一条,合并删除四条,修订四十六条。《修订草案》主要内容有:一是根据工作目的和工作方式的不同,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分为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评价性抽检,并明确其各自定义;二是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网络食品”等新兴业态,增补相关抽样要求;三是对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强烈的不合格检验结论复检异议难等问题,有针对性的完善相关规定要求,保障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申请复检异议的权利,同时避免行政资源浪费。
(来源:
司法部
)
法规链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