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就《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等征意
发文日期: 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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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起草了《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和《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均截至6月15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征求意见稿》明确,用户交寄邮件、快件,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用户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得收寄。《征求意见稿》还强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按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履行“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等五项安全保护义务,保障其自建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被窃取篡改。
(来源:
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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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交通运输部关于〈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