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降低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发文日期: 201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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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降低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称,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
精神,现就降低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二、做好缴费政策衔接,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后,机关事业单位清算2019年4月30日之前的养老保险费,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法规链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降低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