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印发《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日期: 2019-06-12
英文版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发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是国家林草局重点学科的建设主体,负责本单位局重点学科的建设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学科申报、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工作考核、学科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等。同时,《办法》明确,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应当根据国家、林业草原行业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学科优势特色,科学制定学科建设方案,并注重与国家、各省(区、市)一流学科建设的统筹衔接。建设期一般为5年,建设方案包括学科建设目标、建设任务、保障措施和预期成效等方面。
(来源: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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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